图书广告语“打假”要有语文素养

来源:南方网 2017-09-27

近日,一家出版公司在其官方微博上抱怨称,该公司推出的一套童书《小小自然书》,因推广文案中“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”这句话使用了两个“最”字“绝对化”用语,被职业打假人举报涉嫌虚假宣传。目前,该案正在调查中,还没有明确的结果。(9月20日《工人日报》)

  职业打假人盯上出版行业,这显然是一件好事情。图书也是一种商品,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商品质量问题,比如抄袭、拼凑、盗版等等。而且,图书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文化商品,是塑造人类灵魂和教育人民的精神产品,其有价,也无价。因而,职业打假人在出版行业打假,作为读者的我们欣然欢迎。只是,在出版行业打假,到底应该是紧盯图书推广文案中的广告用语,还是紧盯图书的内容、印刷、装帧等质量问题以及价格问题,以降低图书质量差对消费者的伤害程度?答案恐怕是后者。


仅就图书推广文案中的广告用语来说,确实不应该使用“最”字等极端字眼。因为《广告法》第九条规定,广告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用语。广告作为开展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,在没有科学依据和证明的情况下,一旦使用上“最”字,就有否定甚至是贬低他人、抬高自己、误导甚至是欺骗消费者的嫌疑。比如,杭州一家炒货店因为其外包装牛皮纸袋上面写着“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”,而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20万元。像这种对“最字广告”的处罚,近年来并不少见。

  不过,具体到“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”这句推广文案,套用《广告法》关于“最”字禁用语的规定,来举报“涉嫌虚假宣传”,倒有点“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”的嫌疑。仅就这句话的字面意思而言,“最质朴”形容的是“大千世界”,而“最初”之意则为“刚开始的时候或时期”,其实是一个时间名词,所指的关联对象是读者。换言之,“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”完全与产品无关,而是一种与读者拉近距离的文学艺术性表达。打假者因此举报虚假宣传,实属不妥。

  职业打假人要针对图书推广文案打假,应具有最基本的语文素养,要鉴别“最”“首个”“第一”等字眼是否形容图书产品本身,别看到“最”字就下手,以免贻笑大方,同时也浪费行政资源。这类风波也表明,《广告法》中禁用语的规定应该细化、严谨化,不给一些人留下浑水摸鱼之机。(何勇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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